iPhone收購社會中心/陳韋劭報導
▲人妻和姊夫發生婚外情。(示意圖/翻攝自Pakutaso)
洪姓男子去年(2022)抓包楊姓妻子出軌,外遇對象竟還是她的親姊夫,楊女不僅傳送露胸性感照給吳姓姊夫調情,還傳訊給對方「我不想要跟你的記憶都只有在床上」、「一看到你直接露出來,我很想握住問你是要插尿管還是要協助割包皮而已」,洪男被戴綠帽氣炸,向吳男提告求償100萬元;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吳男應賠償30萬元。可上訴。
洪男主張,與楊姓妻子結婚6年多,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,去年12月間,使用楊女手機操作設定網路熱點功能,不料卻突然跳出其姊夫傳來曖昧訊息,因此得知妻子與其吳姓姊夫的不倫婚外情,吳男以「寶寶」稱呼楊女,並曾在半夜向其索照,楊女回傳微露酥胸自拍照給他,吳男竟回「想要妳了」,兩人大膽調情,可見雙方早已發生性行為,並侵害其配偶權益,因此對吳男提告求償100萬元。
吳男應訊時辯稱,LINE的對話紀錄並不完整,與楊女對話涉及性行為部分,都是女方偶爾提出的幻想之詞, 2人之間並無交往關係,也沒有發生性行為。
法院檢視吳男與楊女的LINE對話紀錄,雙方確實曾互傳「我不想要跟你的記憶都只有在床上」、「你只有問過我床上的運動可不可以錄下來」、「這次出門你不也閃閃躲躲」、「我怕我們見面我還是會想要妳」、「女生就真的比較久,不像你馬上就抬頭好嗎」、「一看到你直接露出來 我很想握住問你是要插尿管還是要協助割包皮而已」等曖昧訊息。
法官認為,據吳男和楊女的對話紀錄所示,性行為討論內容直接而露骨,明顯基於實際性行為後,發生經驗所為對話,審酌原告和被告的地位、經濟能力、兩造間有姻親關係等情況,判吳男應賠償洪男3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attach.setn.com/newsimages/2023/07/30/4261480-XL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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